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开好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国认党组[2008]9号)
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总局党组统一部署,今年认证认可系统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统一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党组拟于8月中旬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拟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征求对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部室、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应安排在8月底前召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日期,应提前一周向机关党委报告。
三、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四川召开的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民主生活会前,各部室要在本部室范围(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要开展积极谈心活动,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四、搞好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情况,对照检查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对照检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配车、住房、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对照检查是否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是否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等,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襟怀坦白,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