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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长江小南海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意见的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长江小南海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意见的函
(农办渔函〔2008〕1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你委《关于征求对长江小南海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08〕60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依据重庆市有关部门向我部提供的有关材料,重庆市政府与三峡总公司已于 2006年签定《长江重庆段水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三峡总公司为项目开发业主。三峡总公司于2006年9月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开展了长江小南海水利枢纽建设项目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影响专题研究。研究初步表明,小南海水利枢纽建设对保护区及保护对象造成的主要影响为:

  一、小南海水利枢纽坝址位于江津市珞璜镇中坝岛,在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水库回水长度为54.50公里,回水进入长江干流松灌镇至珞璜镇江段的保护区缓冲区内。大坝的截流和水库蓄水,淹没区域涉及保护区实验区和缓冲区,将使保护区内51.98公里的缓冲区和20.52公里的实验区原有功能发生改变。

  二、小南海水利枢纽大坝建成后,使三峡库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库区水体,阻断了白鲟等濒危物种及长江特有鱼类的生殖洄游通道和索饵洄游通道,使许多珍稀特有鱼类难以完成生活史,将加剧这些物种的濒危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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