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通报2007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实施情况的函
(农渔函〔2008〕4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有效减轻海洋捕捞强度,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我部于2003年组织制定了《
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经报国务院同意,印发沿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农渔函〔2003〕63号)。为落实好
《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现将各省(区、市)截至2007年底的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总量控制(以下简称“双控”)的总体工作目标。沿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逐级下达“双控”任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渔船管理制度,强化渔业执法管理,使海洋捕捞强度上升势头得到一定控制。特别是 2002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启动的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双控”工作的开展。截至 2007年 12月 31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195921艘、11457888千瓦,“双控”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88.23% 和97.56% 。但地区间“双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平衡,黄渤海区、东海区 8省(市)进展情况比较好,船数和功率数完成率多已超过80% ,其中天津、河北、江苏、上海已完成了2010年“双控”任务;南海区3省(区)进展较慢,完成率比较低。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需要指出的是,除上述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的合法渔船外,一些地区还存在不少“三无”、“三证不齐”或未纳入“双控”指标管理的渔船,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的顺利执行。
当前,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海洋捕捞强度仍然大大超过资源的可承受能力。继续严格实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大力压减海洋捕捞强度,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现在距2010年仅有2年多的时间,完成国家确定的 2010年“双控”目标,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双控”不放松,对“双控”工作继续给予高度重视,按照
《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真抓实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10年“双控”目标如期完成。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国家下达的“双控”指标内,严格按《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审批建造渔船,核发捕捞许可证并按渔船主机功率如实贴附功率凭证;要继续加大对“三无”、“三证不齐”渔船和其他非法渔船的清理力度,规范渔船管理。对违反规定审批“双控”指标和发放捕捞许可证,或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对“双控”制度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