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地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实施工作
地方应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优势,立足区域及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地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实施工作。各地应根据《建设方案》有关精神,认真组织研究与编制《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之前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和宏观协调。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做好本地特色或优势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创新团队”由本区域内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方面的骨干专家组成。“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的遴选应综合考虑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成就、学术威望、统筹协调能力和工作作风等因素,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学术团体、推广机构和主产区专家的意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原则上不得受聘于地方“创新团队”。各地“创新团队”人员组建情况,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
“创新团队”应重点围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任务规划,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研发中心、相关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指导和协调下,以落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相关任务为纽带,主动配合其开展相关研究及试验示范工作;系统梳理本地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已有的技术和在研项目,对单项技术进行系统集成和组装配套,确定并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本地工作重点。对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研究盲点或非重点任务(但属本地重点任务),地方可以提出国家层面的立项建议,也可以单独立项,委托“创新团队”开展重点研究。“创新团队”在落实各项任务规划时,要着力使科技成果落地生根;做好本地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经济政策和产业技术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三、建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实施的保障机制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地方的实施,是实现统筹全国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支撑地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地方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统筹协调,在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力支持,建立本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相关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