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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科教发[2008]5号)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升国家和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底,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高度关注,积极探索研究本地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部分省(市、区)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精神,已经开始在本地实施相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为了统一认识,加强指导,根据《建设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立足产业整体发展,形成中央和地方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格局

  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旨在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科技资源与科技力量,推动中央和地方共同发展区域经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强化协同配合,避免形成新的重复建设与资源分散。

  在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过程中,中央主要负责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和管理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任务;支持地方建立农业产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渠道,组织全国优势力量开展共性与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和示范等;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建立激励机制,对于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分工明确、协作发展等方面做得好的,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大力支持。

  地方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延伸与补充。凡是已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范围的(50个农产品拟定名单附后),地方要积极配合实施,落实统一规划和区域布局下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任务,做好涉及本地的机构、设施、人员等条件保障工作,在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研发任务和承接有关研发成果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应性试验示范和转化,重点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凡是未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范围的,地方可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思路,充分利用本地相关科技资源和科技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或优势的相关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相关研究、试验示范、培训与推广、收集和提供产业相关信息等工作。在每个产业中,切忌形成中央与地方“两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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