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007年,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和调研,重点检查和了解各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情况、责任状签订情况、责任目标分解下达、执行和考核情况,宣传中央关于耕地保护“一把手”负总责的政策要求。从督察和调研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要求,正在逐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有24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考核办法。山东、浙江、广东、重庆等省(市)正在制订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有22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地区存在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意见和建议。
2007年5月以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把监督检查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点转向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总量,督促各省(区、市)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分解指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全国共有24个省(市、区)重新完善并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六、积极探索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机制
2007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围绕建立发现、审核和纠正工作机制,在开展基础业务信息建设、信访工作、遥感监测、动态巡察、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审核、纠正整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与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初步建立了工作协商机制。
基本形成传统手段与先进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发现机制。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初步建立了与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了土地管理信息和土地违法统计信息的正常交换渠道。同时,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信访、报刊、网络等渠道发现土地违法信息,运用土地巡察系统、遥感监测等现代技术手段掌握违法用地情况。2007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接待来访225批100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06件。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开发成功土地巡察系统并装备形成巡察车,实现了对违法用地的快速准确定位。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等运用卫片监督检查各地土地利用情况,督促地方纠正整改,对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
监督检查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的审核机制建设已经起步。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审核试行办法,并开展试点工作。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在浙江省开展了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工作试点,重点对浙江省抄送的上报国务院审批的2007年度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以及由省政府批准的部分项目用地进行了内业审查,结合土地执法遥感影像资料,从中选择了一批项目用地以及遥感变化图斑进行外业核查,检查城市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的真实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