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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为了保证银行业“十一五”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的实现,采取“协调发展、统筹兼顾、领导重视、以人为本、行业合作与国际合作”的实施策略与措施。具体如下:
  (一)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我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应处理好远景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关系,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首先,要在国家层面加大对中小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信用社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中小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其次,各银行应对“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统一思想,把握科技创新和改革的方向,减少实施的变数和成本。再次,在“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银行应根据优先级顺序,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合理调配资源,分步骤实施。最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银行信息化规划的顺利实施,银行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把银行信息化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银行信息化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并从战略高度来把握银行的信息化建设,实施全行信息技术资源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透明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群策群力,形成信息科技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以人为本、加强激励。
  在我国银行业高速发展、亟待变革的转折时期,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信息化人才战略与管理办法,研究采取适当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稳定和发展科技队伍;进一步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培养与造就一批既精通技术、懂得银行业务、又擅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适应银行未来信息化建设模式的科技人才管理体系,建立我国银行业科技人才库,合理安排和调配科技骨干。
  (四)行业合作、联合攻关。
  “十一五”期间,国内银行业在通过信息科技提高综合实力,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和挑战的过程中离不开统一的组织和协调,尤其是实施银行业的关键技术与重大科技项目时,更需要从整个银行业的全局出发,打破各单位之间的界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金融机构、企业和研究机构分工合作,各取所长,互利互补,联合攻关,对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瓶颈进行攻关,对前沿技术进行实用化研究,发挥我国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优势,促进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
  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运营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通过银行业核心系统改造加强客户管理、促进产品创新、降低总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发达国家银行信息化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多边组织,大力促进双边合作,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银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经验。
  五、政策支持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银行信息化建设法律环境。
  1.补充和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律法规。
  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上购物的兴起,第三方支付中介迅速崛起并显示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建议在“十一五”期间需要从国家层面研究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方向,制定电子支付业务、技术标准,规范电子支付市场,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网上支付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补充完善电子支付类业务及与之相关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测评、准入、认证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建立篡改、伪造、窃取、泄露、销毁有关电子交易记录、客户资料、系统日志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网上银行信息技术应用,保护电子银行业务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支持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2.制定银行信息化监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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