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3 定义
下述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国家码:标识音像制品出版者所在国家的名称代码。
3.2出版者码:标识音像制品出版者的代码。
3.3录制年码:标识音像制品录制出版的年份代码。
3.4记录码:标识一个音像制品记录的整体代码。
3.5记录项码:标识一个音像制品记录中每一项独立节目的代码。
4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结构
一个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其中ISRC编码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一个ISRC码由分为5段的12个字符组成,各段之间用一个连字符“-”分隔。编码前面应冠以大写字母“ISRC”。类别代码用以说明一个音像制品整体记录的载体类型和学科分类。ISRC码与类别代码之间以斜线“/”分隔。其结构关系为:
ISRC国家码-出版者码-录制年码-记录码-记录项码/类别代码
4.1国家码
国家码由2个字符组成。根据GB2659中的二字符代码的规定,中国国家码以大写字母“CN”表示。
4.2出版者码
出版者码由3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成。
4.3录制年码
录制年码由音像制品录制出版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组成。如:86表示1986年。
4.4记录码
记录码由4位数字或3位数字组成。分别称为A型记录码和B型记录码。
当音像制品中的独立节目数少于10项时,记录码取4位数字(A型记录码),其取值范围为0000~2999;多于9项时,记录码取3位数字(B型记录码),取值范围为300~999。
4.5记录项码
记录项码由1位数字或2位数字组成。A型记录码属下的记录项码取1位数字(0~9);B型记录码属下的记录项码取2位数字(00~99)。其中“0”或“00”是一个音像制品的整体记录项码,其他记录项码的数值“1~9”、“01~99”依该音像制品中的独立节目项数分别循序确定。
记录码和相应的记录项码的长度之和恒为5位数字。
4.6类别代码
类别代码由载体代码和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
载体代码由1个大写字母组成。根据GB3469中对文献载体代码(单字码)的规定,录音制品载体代码为“A”;录像制品载体代码为“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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