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相关管理,组织科技援外与科技援华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科学技术部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拟订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重大调研;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拟订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