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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庆祝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庆祝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24个教师节。做好庆祝2008年教师节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今年教师节的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师节主题

  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今年教师节将大力表彰和宣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先进事迹,深入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教育系统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通过教师节活动,激励全国广大教师向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和全国教育战线优秀教师学习,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教师节主要活动安排

  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典型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各地开展慰问四川、甘肃和陕西灾区教师的活动;组织实施“教育部支援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计划”。

  2.召开“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颁奖大会”。

  3. 联合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并举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范》座谈会。

  4.请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改革开放30年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和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先进事迹宣传活动,讴歌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各有关方面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1.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要把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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