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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省随州市大地化工有限公司“3.17”氨气泄漏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省随州市大地化工有限公司“3.17”氨气泄漏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危化〔2008〕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3月17日4时左右,湖北省随州市大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化工公司)液氨罐区发生氨气泄漏事故,造成约50人被紧急疏散,3人呼吸道不适住院观察治疗。氨气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氨气泄漏事故影响大、危害重,易造成严重后果。我国合成氨企业众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做好液氨泄漏事故预防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大地化工公司原为随县化肥厂(始建于1966年),2004年被收购重组成立。该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合成氨6万吨/年,碳酸氢铵20万吨/年;液氨罐区有2个贮罐(1、2号贮罐),容积各为100m3,设计压力为1.6MPa。事故发生时,1号罐为空罐,2号罐内贮存约40m3液氨,贮罐内的驰放气不定期送至氨回收系统回收。驰放气系统正常工作压力为0.5MPa。

  3月16日下午,维修人员在对氨回收系统进行常规检修时,更换了2号贮罐驰放气管道连接法兰的石棉垫片;3月17日凌晨,氨回收和驰放气系统相继投入使用;投用半小时后约4时许,2号贮罐驰放气管道连接法兰处发生氨气泄漏。3名操作人员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具,就试图关闭驰放气控制阀,因现场氨气浓度太大,未能成功,立即报警求援。消防人员和厂部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进行紧急救援处置。5时40分,驰放气控制阀被关闭,成功消除漏点。事故造成约2m3氨气泄漏,因呼吸道不适送往医院观察治疗的3人已痊愈出院。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在更换驰放气管道连接法兰的石棉垫片时,未按要求对角把紧法兰螺栓,造成石棉垫片受力不均,密封不严;二是更换石棉垫片后,未对驰放气管道系统进行压力和气密性试验;三是现场应急器材配备不够,应急处置能力差。

  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大地化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严格,检维修后的生产设施的投用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应急管理存在漏洞,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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