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08〕11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5月22日16时50分,山西省盂县万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处于基建阶段,建设规模15万吨/年。初步调查,事故的原因是井底车场回风绕道积水,导致通风系统堵塞,引起瓦斯积聚,井下人员吸烟引发瓦斯爆炸。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5月25日23时24分,湖南省涟源市新岩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被困。该矿为乡镇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生产能力由3万吨/年扩至6万吨/年。初步调查,该矿在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均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违法生产,没有进行瓦斯抽放,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放炮掘进后出煤支护过程中发生突出事故。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5月26日4时13分,河南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侯寨振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该矿原为乡镇煤矿, 2005年11月30日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将该矿和原郑州市二七区龙岗煤矿整合重组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龙岗煤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改为国有,为高瓦斯矿井。事故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技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初步调查,该矿307采面回风巷有一向斜构造,在进行巷道扩修时发生了突出事故。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以上3起事故均是瓦斯事故,又都发生在基建、技改矿井。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隐患排查不细致、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对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稳定可靠,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合理进行采掘布置,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严禁风流断路、短路、多次串联等现象。加强对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瓦斯传感器要定期调试、校正,监控设备要每天进行检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超限作业。对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起作用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