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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6号――批准“香甜豌豆花提取物”和“低聚果糖”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08年第16号)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经卫生部化妆品卫生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审核,现批准“香甜豌豆花提取物”和“低聚果糖”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并列入《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限用物质表中(具体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香甜豌豆花提取物
  2.低聚果糖

二○○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1
  香甜豌豆花提取物

INCI名标准中文译名

香甜豌豆花提取物

INCI名称

LATHYRUS ODORATUS FLOWER EXTRACT

原料规格

主要成分:香甜豌豆花提取物

主要杂质:

β-氨基丙腈(β-aminopropionitrile, CAS 151-18-8)<1ppm ;

重金属 < 20ppm ;

砷 < 2ppm ;

限制使用条件

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1%



  附件2
  低聚果糖

INCI名标准中文译名

低聚果糖

INCI名称

FRUCTOOLIGOSACCHARIDES

原料规格

主要成分:

低聚果糖         95%±2%

葡糖、果糖和蔗糖     5%±2%

灰分           <0.05%

限制使用条件

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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