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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奥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奥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8〕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奥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奥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

  举办第29届夏季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抓住举办北京奥运会这一有利契机,按照中央的要求,立足大局,把握基调,正面宣传,有效引导,宣传“安全发展”、唱响“安全奥运”,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奥运会在北京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高举旗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

  1.要把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奥运作为近期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用安全发展理论指导实践,有针对性地回答实践中的问题和热点,提高思想认识,把宣传工作真正深入下去。

  3.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在安全生产上的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安的自觉性,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坚定性。

  4.要广泛宣传在奥运期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维护国家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保持高度政治警惕,严防恐怖分子、敌对势力在这个特殊时期制造事端和从事破坏活动。

  二、围绕中心工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5.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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