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组成部门、人员和部分职责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五)研究提出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标准,推动指导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公安部和武警总部调集军队和武警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张德江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王 君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焕宁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王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陈训秋 司法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张力军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姜伟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李盛霖 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志军 铁道部部长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陈啸宏 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