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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探索改进中药饮片调剂方式,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促进中医医院药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局在2007年下半年组织部分中医医院开展了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通过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并经专家论证,应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可以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和调剂效率、保证中药饮片质量、规范中药饮片管理、普及中药知识等。为发挥小包装中药饮片的优点,现决定开展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工作。
  一、推广范围为全国各类三级中医医院和部分规模较大的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单位名单于8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司。
  二、我局将于近期印发《小包装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应用指南》,指导各中医医院应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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