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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3、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设备测试标准规范
  要求:(1)以网络互联设备、网络接入设备、业务支撑系统、信息安全产品、多功能终端设备为重点;(2)完成测试方法和指标体系的标准化工作,形成系列行标和国标;(3)相关测试标准规范应在CNGI示范网络上进行技术和系统验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在制定建设方案时,应实事求是,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
  (四)各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项。为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本次专项继续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
  请项目主管部门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两份(同时须附各项目简介及所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另送一份至中国工程院(联系人:戈金钟、安耀辉,联系电话:010-59300347,59300330)。
  同时,请项目主管部门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ndrc.jhgl.org/xxcyh,履行相关网上申报手续。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相同,项目信息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一: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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