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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的通知

  (四)绩效评估情况
  对各项改革内容的进展情况和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各省自评和督察组评估,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督察方式
  本次督察由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部监察局联合开展。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部监察局与相关流域机构组成督察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一是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座谈,并邀请财政、编制、社保等有关部门参会,了解全省(区、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省里、厅里对改革的重视程度,以及责任制落实、省厅措施是否得力等情况,并针对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二是选择改革任务重或改革工作滞后的3~5个市、县,与其政府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座谈,了解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两费”等落实情况以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督导意见。三是再选择改革任务重的3~5个水管单位(含省、市、县直属工程),分别召开单位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现场检查。选取改革难度大、任务重的1~2个水管单位和改革进展较好的1~2个水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也可召开职工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职工工资发放、社保政策落实、职工对水管体制改革的满意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水管体制改革方案批复文件、“两费”落实、职工工资发放、单位内部改革、社会保障落实、管养分离、水价改革、水费收取、改革验收等有关资料。
  在督察过程中,将核实上报改革进展数据的内涵和合理性,以及改革成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一)自检。2008年8月上、中旬,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市、县要求各水管单位填写《××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附表1),按《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填写《××省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选择确定参加座谈会以及现场检查的市(县)、水管单位及其具体人员。
  (二)督察。2008年8月20日~9月20日,水利部督察组分赴各省(区、市)进行督察评估,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写督察工作报告(附相关表格),于9月20日前分送部建设与管理司和驻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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