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质量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农产品市场监管制度。为此,各地要严格按照我部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从流通环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要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要求农产品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检疫证明、产地证明等,并做好台账和进货记录。日前,我部出台了《
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各省级农业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组织落实好农产品产地证明开具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入市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大抽样检测力度,一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要按照规定严厉查处,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下一环节。六个赛区城市要严格落实驻点监测工作,确保奥运赛区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强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和服务,要强化市场管理人员和经销商等市场各类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加大力度,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按照我部免疫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全国集中监测和补免工作,对抗体水平低、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畜禽尽快开展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突出强化赛区城市疫情监测、活禽交易市场每周禽流感监测和中小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搞好消毒灭源,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人畜共患病菌毒种管理。确保奥运期间和下半年动物疫情形势整体稳定和畜产品安全。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为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农业部根据《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农市发[2006]11号),制定下发了《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办市[2008]29号)。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大对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强化网络等媒体舆情监测和预警,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对于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