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资金计划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处:
为了做好2008年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拨付工作,保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的拨付渠道正常运转,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专户管理。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保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的拨付渠道畅通,根据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
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粮食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0]292号)以及《关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粮食补助改补现金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04]2号)专户管理要求,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仍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储粮油利费补贴”专户,逐级拨付到市、县级专户,并确保专款专用。
二、共同做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专户的交接工作。对于地方财政已经变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部门的省,财政厅农业处要主动向农发行各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了解专户管理情况,熟悉资金专户管理的制度和业务流程;农发行各省分行资金计划处要向财政厅农业处专题介绍专户管理情况,包括账户资金余额、拨付程序、以及资金拨付特点等;对于地方财政正在变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部门的省,农发行各省分行资金计划处要协助做好账户、印鉴、原始资料、相关数据的变更及交接工作。要尽快办理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专户交接手续,以确保2008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正常拨付。
三、加强沟通,确保双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对称。一是加强政策沟通。要及时把握政策动态,沟通情况,使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拨付沟通。要及时互通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特别是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拨付旺季,要随时沟通拨付进度,确保拨付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管理沟通。要经常沟通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管理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方式,确保补助资金管好、用好。
四、切实做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专户拨付工作。在退耕还林资金拨付旺季,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牧户手中。财政部门要积极提供拨款文件,认真填制拨款凭证。农发行各省分行资金计划处根据财政部门的拨款文件,提前备足资金,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延缓拨款时间,确保补贴资金拨付渠道畅通。同时,农发行各省分行资金计划处要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填制拨款凭证,并向财政部门提供专户资金的拨入、支出和余额变化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