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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哥斯达黎加香蕉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2.输华香蕉的收割、清洁整理、包装、贮藏和装箱过程,须在SFE检疫监督下进行。包装场所及包装过程要保持清洁,无有害生物感染。
  3.完成加工、包装的香蕉须在冷藏设施中单独存放。
  (三)包装要求。
  香蕉包装应使用干净卫生、新的包装材料。
  香蕉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英文字样以及须具有可判断香蕉产地、香蕉果园或包装厂的标识或印章。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SFE应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banana from Costa Ri-ca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 to China。”(该批香蕉符合《哥斯达黎加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进境要求
  (一)有关证单核查。
  1.核查是否附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第十一章进境植物检疫的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六、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一)经检验检疫发现包装不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有关规定,该批香蕉不准入境。
  (二)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则该批香蕉不准进境。
  (三)检查到有成熟的香蕉,则该批香蕉不准进境。
  (四)如截获地中海实蝇,则该批货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AQSIQ将立即向SFE通报疫情截获情况,并暂停从哥斯达黎加进口香蕉。
  (五)如截获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采取退运、销毁或除害处理措施(仅限可作除害处理的),AQSIQ视情况将暂停从相关产区和/或包装厂进口香蕉,并向SFE通报情况。
  七、其他检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进境香蕉的安全卫生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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