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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妇幼卫生服务应急方案》的通知

  三、预防保健要点
  在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基础上,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孕产妇和儿童营养、卫生及心理指导。
  (二)确保孕产妇及儿童能够获得充足、安全的食品和饮用水,以保证孕产妇和儿童的营养需求。
  (三)对所有6个月以下的婴儿,均应鼓励纯母乳喂养,对人工喂养的婴幼儿,应确保喂养用具和水源的卫生。
  (四)加强儿童免疫接种。
  (五)妇女生殖系统卫生保健及妇女常见病(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预防。
  (六)预防家庭和性暴力,并为受害者提供相应服务。
  (七)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附件:1.灾后快速评估的关键信息
  2.临时妇幼卫生机构的设备和药品
  3.孕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的估算方法

  附件1
  灾后快速评估的关键信息

妇幼卫生资源

¨ 当地现存的妇幼保健机构

¨ 房屋的受损程度

¨ 人员伤亡程度

¨ 现存产科基本服务设备

¨ 现存产科基本服务药品

¨ 现存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助产士、护士

¨ 目前仍能够开展正常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

¨ 目前仍能够开展剖宫产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 目前能够进行血型测定和输血的医疗保健机构

¨ 这些能够开展正常产和剖宫产的医疗保健机构的道路交通情况

¨ 这些机构的水、电供应情况

¨ 当地家庭接生员是否掌握消毒接生的技术以及预防HIV和其他感染的知识

¨ 有无能够转运孕产妇的妇女组织和社会工作者

服务对象

¨ 现存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儿童

¨ 有危险因素的孕产妇

¨ 孕龄大于37周或已临产的孕产妇

¨ 需要进行剖宫产的孕产妇

¨ 当地不能处理,需要紧急转运的孕产妇

¨ 有外伤的孕产妇和儿童

¨ 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患病情况

¨ 当地不能处理,需要紧急转运的儿童

¨ 目前孕产妇及儿童饮水和饮食状况,有无充足的干净水和食物供给

¨ 现有的食物的量和品种能否满足孕产妇及儿童的特殊需要

¨ 婴幼儿的喂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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