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评比情况的通报
(财办综[2008]61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检院办公厅,高法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按照《
财政部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的通知》(财综[2007]59号)的规定,我部对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工作进行了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努力下,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工作已圆满完成。2007年共有143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报送了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占预算编制单位的100%。与上年相比,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质量有所提高,决算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决算说明也更具有针对性。
经我部对决算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决算分析说明的全面性进行评比,在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中,对于决算编报质量较好的单位,包括教育部、中国残联、国家民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决定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