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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2008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意见

  (二十六)提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国际化水平。协助指导文博会国际文化馆的招商招展工作,努力吸引欧美客户参展参观。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组织高峰论坛,扩大文博会国际影响力。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合作,帮助办好香港展区,借助香港的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各地要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展,参加高峰论坛,组织项目参加对口洽谈会。各驻外经商机构要帮助文博会开展海外招商推介工作,协助邀请海外客商参加文博会。

  (二十七)继续办好大连软件交易会。借助大连的区位优势和服务业国际化优势,积极开展国际推介,树立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为中国企业开拓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牵线搭桥。

  (二十八)办好第二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洽谈会采取展示、论坛(圆桌会议)和对口洽谈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包括服务贸易发展论坛、行业合作分论坛(圆桌会议)、地方重点领域分论坛(圆桌会议)以及企业对口洽谈等,涉及中医药服务贸易、会计服务、动漫产品和服务、文化贸易、工业设计、软件出口、服务外包、品牌设计和推广等多个领域。

  (二十九)创新服务贸易促进方式。探讨设立服务贸易促进机构从事服务贸易推广和促进工作。促进机构应密切与企业和各服务业行业的联系,选择重点行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依据不同行业特点,研究制订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加强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十)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把握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机遇,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业开放,承接服务业转移,促进中国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外资合理有序流向服务贸易领域。着眼于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分阶段、有重点地扩大服务贸易进口。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

  (三十一)利用多边和区域渠道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谈判和磋商。紧密结合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实力,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特别是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有针对性地制定“要价-出价”方案,全力争取我方权益,适当照顾对方关切。通过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平等、自由的国际服务贸易体系。推动世界各国逐步放宽对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出入境限制。

  (三十二)将服务贸易纳入双边经贸重点促进工作的范畴。对重点国别的服务贸易市场进行调研,拓展服务贸易促进渠道,深化服务贸易推广和促进工作,通报双边情况,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重点国家的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建立联系,组织好中国与欧盟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司级定期联系机制的相关工作,促进双方企业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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