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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1号――基金销售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及相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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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检查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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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1-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现场检查对照表

 辅助式前台业务系统自助式前台系统后台管理系统
软件名称   
开发商名称   
软件版本   
检查日期   


  1、前台业务系统
检查项目说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是否实现说明
实现部分
  实现
未实现
基本功能账户类基本要求包括开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基金投资人信息查询、基金投资人信息修改、销户、密码管理、账户冻结申请、账户解冻申请等第七条    
个人开户记录个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交易账户、姓名、出生年月、法定或授权代理人证件类型、法定或授权代理人证件号码、法定或授权代理人姓名、个人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对账单发送方式等信息第七条(一)    
机构开户应当记录机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机构类型、基金交易账户、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理人证件类型、授权代理人证件号码、授权代理人姓名、机构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对账单发送方式等信息第七条(二)    
交易密码可靠的基金投资人交易密码机制,禁止系统自动生成相同密码或弱密码第七条(三)    
基金投资人密码的修改和取回操作要有日志记录第七条(三)    
销售适用性具有调查、评价、记录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功能第七条(四)    
交易类基本要求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变更分红方式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功能第八条    
销售适用性应当检查基金投资人所认购、申购基金的风险等级与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之间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应当具有要求基金投资人进行确认,并记录基金投资人确认信息的功能第八条(一)    
银行账户禁止赎回资金划入非基金投资人的银行账户,基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后至赎回款项到账前更改银行账户的,系统应当视为异常交易并作记录第八条(二)    
销售费率不能具有修改销售费率的功能第八条(三)    
交易时间应当对基金交易开放时间以外提交的交易申请进行正确的提示第八条(四)    
服务功能投资资讯基金基础知识第六条(一)    
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第六条(二)    
基金产品信息,包括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费率、基金转换、手续费支付模式、基金风险评价信息和基金的其他公开市场信息等;第六条(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第六条(四)    
基金相关投资市场信息第六条(五)    
基金销售分支机构、网点信息第六条(六)    
投资资讯信息,要有合法来源,还应当向基金投资人揭示信息来源和发布时间第六条    
查询基金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产品第九条(一)    
基金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第九条(一)    
基金投资人基金交易明细第九条(一)    
基金投资人基金交易的资金划付信息第九条(一)    
适合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第九条(一)    
基金净值或基金收益第九条(一)    
其他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查询第九条(一)    
对帐单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基金投资人选择的方式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对账单第九条(二)    
对账单应当包括基金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发生的交易明细记录、手续费收取情况、分红方式等内容第九条(二)    
投诉信息应当包括基金投资人姓名、投诉时间、投诉事项、处理流程、处理结果等内容第九条(三)    


  2、自助式前台系统

检查项目说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是否实现说明
实现部分
  实现
未实现
核实身份和资质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核实自助式前台系统真实身份和资质的方法,包括向基金投资人提供合法销售基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便于基金投资人核查的监管机构联系方式第十一条    
为自助式前台系统提供支持服务的相关人员,与当面服务对等岗位的人员资质要求相同;自助式前台系统应当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核查相关人员资质的功能第十一条第二款    
披露信息提供方式:在线阅读、文件下载、链接或语音提示第十二条    
基金销售机构情况,包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基金销售分支机构、网点,联系方式等第十二条(一)    
客户开户协议等相关文档范本第十二条(二)    
至少两种投诉处理方式第十二条(三)    
揭示基金投资人自助服务的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应当包括信息安全、异常操作、系统故障等,并提示基金投资人有通过第三方对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的义务和妥善保管自己账户密码、证书等身份数据的义务第十二条(四)    
开立基金账户要求基金投资人提供证明身份的相关资料,并采取等效实名制的方式核实基金投资人身份第十三条    
基金投资人自助开户或修改账户信息时,基金销售机构必须核对基金投资人名称与银行账户名是否一致第十三条    
自助式前台系统应当对基金投资人自助服务的操作具有核实身份的功能和合法有效的抗否认措施;基金投资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系统应当记录操作者的IP地址、数字证书等;基金投资人通过电话操作的,系统应当记录来电号码第十三条    
在基金交易账户存在余额、在途交易或在途权益时,自助式系统不得受理基金交易账户销户或指定银行账户变更等重要操作,基金投资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前往柜台办理第十三条    
交易限额基金投资人单笔和每日累计可以认购、申购的最大金额第十四条    
基金投资人单笔和每日累计可以赎回的最大金额第十四条    
系统备份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为基金投资人提供自助式前台系统失效时的备用服务措施或方案第十五条    
系统交互性自助式前台系统的各项功能设计,应当界面友好、方便易用,具有防止或纠正基金投资人误操作的功能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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