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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文化共享工程技术服务模式一览表

传输渠道

技术模式

适用区域

优点

限制条件

定位

已应用地区

互联网

网站

国家、省、市,网络发达的县、乡镇、村

传播最为广泛,服务与传输一体

视频资源码率较低

对公众服务,少量的资源传输

国家中心、各省级分中心、部分市县级支中心

IPTV

省、市、县,网络发达的乡镇、村、用户家庭

使用与维护方便、交互性强、安全可控、服务与传输一体

带宽有要求,需建立播发管理平台,现有资源格式需做转换

在网点开展服务,通过播发管理平台进行资源传输

河南、山西、安徽等

VPN

国家、省、市、县,网络发达的乡镇、村

安全、稳定、可控,服务与传输一体

通常限制在集中区域(如电子阅览室)服务

在网点开展服务,在互联网带宽充足的时段传输资源

浙江、陕西、四川、重庆等

CDN+VOD

省、市、县,网络发达的乡镇、村

带宽和存储的利用率高、分发智能、扩展性好

带宽有要求

对公众服务,在互联网带宽充足的时段传输资源

山东、湖南等

卫星网

卫星直播

国家中心(发送)、省、市、县、网络不发达的乡镇、村

不因服务点的增多而增加带宽负载,不受地面网络的限制

缺少互动性,服务限制在集中区域,资源传输量有一定限制

适用于各地区提供公众服务

各省

卫星投包

适用于各地区接收国家中心投递的资源

各省

电视网

有线电视

省、市、县、乡镇、村、用户家庭

带宽有保障、操作简单、易维护、安全可控、服务与传输一体

需依托当地电视网络

适用于有线电视发达地区

北京、浙江、江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卫星电视

适用于各地区

 

有线数字电视

具备互动、清晰度高、安全可控、服务与传输一体

适用于有线数字电视地区

青岛、佛山、深圳、海南、浙江等

专网

电子政务专网

国家、省、市,政务网发达的县、乡镇

网络安全、稳定、双向、可传输较大量资源

需解决接收节点的网络接入问题

适合大量资源的双向传输

国家中心、20个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省级分中心

辅助传输手段

光盘

国家中心、省、市、县、乡/镇、村、用户家庭

易于分发,服务与传输一体

容量较少,无法更新资源,手工工作量大

作为辅助手段适用于各地

各省

移动播放器

易于分发,操作与维护简单,服务与传输一体,自动记录日志

尚不具备网络传输功能,资源更新工作量大

作为辅助手段适用于各地

陕西、四川等

移动硬盘

国家中心、省、市、县、乡/镇、村

易于分发,可更新资源

手工工作量大,成本较高

作为辅助手段适用于各地

国家中心、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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