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分类开展对省、市(县)、乡镇、村文化共享工程专兼职人员的培训。2008年,国家中心要组织3-4次、对每省4-5名骨干人员的集中培训任务,并通过卫星,向各省、市(县)、乡镇、村工程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不少于130小时的远程培训。各省要结合网点建设,对已建和2008年拟建县级支中心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完成2次/人、人均不少于48学时,乡镇、村基层点骨干人员1次/人、人均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任务。
要坚持培训先行的原则,在软、硬件设备安装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到培训考核合格。要注重培训与实践相结合,使培训人员切实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具有开展服务的能力。
培训工作要加强针对性,不断改进培训方法,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要针对不同岗位的要求,分类实施技术支持、资源使用、服务开展等内容的培训,将集中授课、现场培训、卫星广播、网络互动、光盘教学等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使培训工作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进一步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提高资源的适用性
加强资源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规范化,提高资源建设质量,防止重复建设。国家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用户群体的特点,分地域有针对性地提供资源,形成若干适用性强的资源版块。要注重资源的需求收集分析工作,加工制作符合广大基层群众需求的数字化资源,不断提高资源的吸引力。
2008年的资源总量要达到76TB。其中,国家中心达到16TB,各省级分中心达到60TB。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中西部省份要按时完成国家中心下达的资源建设任务,并及时上交。继续加大适农类、少儿类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建设力度,依托有条件的省级分中心和市支中心设置文化共享工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编译工作室,2008年整合、译制不少于1000小时的少数民族语文多媒体资源。
加强资源整合。自2008年7月1日起,国家数字图书馆的电子书刊、年画、地方志、展览、讲座、送书下乡精选图书等数字资源,将通过文化共享工程平台,以互联网、馆域网、资源镜像等方式,向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提供服务。国家中心要与国家图书馆配合做好资源整合和传输工作,各省级分中心要做好接收、存储、提供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积极推广技术成果,完善文化共享工程的技术支持体系
要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工作。
国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图书馆的合作,共同搭建和完善技术平台。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视频流媒体播放技术,探索网络电视的发展应用,密切跟踪网络、传输、存储、检索、共享、终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与应用进展,研究利用第三代移动通讯技术开展文化信息资源服务。要适时举办技术交流会议,广泛交流各地的先进经验。要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各地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对各级网点的参考配置标准做出修订完善。要加快建设文化共享工程运行管理系统,年内投入使用。
各省级分中心要在工程总体技术框架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标准,选择适用本地区的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健全本省技术支持体系。尚未接入国家政务外网的省级分中心要积极与本省有关单位联系,尽快实现接入。浙江省级分中心要做好南方镜像站的运行维护,其他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加强省级镜像站建设工作。各地要在已有的互联网(含IPTV、VPN、VOD等)、卫星、有线数字电视、有线电视等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思路,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产品,快速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六、切实加强和改善服务,提高文化共享工程的社会效益
国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建设,充实数字资源内容,不断提升网站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省级分中心、市县级支中心要依托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环境,积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并为乡镇、村基层服务点提供资源镜像、光盘发送等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广大基层群众中普及工程相关知识,要让群众了解工程的资源内容,熟悉设备使用方法,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利用率,进一步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
加强农村服务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因地制宜,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所,利用广场、集市等公共设施开展服务。要积极配合抗震救灾工作,为灾区重建工作提供支持。围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奥运会等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服务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和咨询,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职业技能和致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