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60号--关于批准对普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理化指标:
  晒青茶理化指标

指   标

水分,%          ≤

10.0

总灰分,%         ≤

7.5

粉末,%          ≤

0.8

水浸出物,%        ≥

35.0

茶多酚,%         ≥

28.0


  (3)安全性指标:
  晒青茶安全性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mg/kg     ≤

5.0

稀土,mg/kg         ≤

2.0

氯菊酯,mg/kg        ≤

20

顺式氰戊菊酯,mg/kg     ≤

2.0

氟氰戊菊酯,mg/kg      ≤

20

六六六(HCH),mg/kg    ≤

0.2

滴滴涕(DDT),mg/kg    ≤

0.2

乙酰甲胺磷,mg/kg      ≤

0.1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注:其它安全性指标符合国家无公害茶叶相关规定。


  2. 普洱茶(生茶):
  (1)感官特色:外形色泽墨绿,形状匀称端正、松紧适度、不起层脱面;洒面、包心的茶,包心不外露;内质香气清纯、滋味浓厚、汤色明亮,叶底肥厚黄绿。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