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式样。现就《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是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凭证,也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荣誉与切身利益,各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三、各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证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将相关信息录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数据库,并于2008年10月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证书》管理与发放的问题,请与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证书》式样可登录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www.chrm.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封皮标准制图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内页标准制图(略)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2: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
现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常规如实填写。
2、相片加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