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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联合主办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联合主办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的复函
(林函造字〔2008〕16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联合主办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的函》(豫政函〔2008〕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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