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
--坚持以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
二、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三定”规定,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央编办牵头)。实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国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