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索取期货经纪公司有关材料的函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关于索取期货经纪公司有关材料的函
 (1994年1月20日 证委函(1994)4号)


国家工商局:
  国务院77号文件下达后,我委和你局进行了多次接触,双方对于加强期货市场监管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基本一致,沟通了情况,进行了较好的合作。
  根据国务院77号文件精神,为了搞好经纪公司审核和重新登记的衔接工作,请你局在1月29日前将以下情况书面告我委。
  一、对国家工商局未重新登记的经纪公司:
  1、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 3、法人代表      4、开业时间
  5、经营范围 6、批准机构 7、主办单位及联办单位 8、联系电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