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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成人教育工作实施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成人教育
 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1年11月5日 建设部建教字第733号文发布)


  我部制定了《建设部成人教育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部机关各单位及各直属单位按照执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    建设部成人教育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三定”方案和部领导关于对我部成人教育实行由教育司统一归口管理的指示,进一步解决好成人教育方面存在的政出多门的现象,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及与有关业务司局协商的基础上,现就有关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及专业证书教育、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等成人教育的归口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成人学历教育
  1.学历教育包括一切颁发由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各种形式的全日制、半日制、业余的高、中等专业教育及技工学校教育。
  2.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中由我部归口管理专业的专业目录制订,专业培训目标、毕业生基本要求、指导性或参考性教学计划、教学方案、教学大纲、主干课程及各教学环节基本要求等教学基本文件(简称为“培养规格、规范”)的编制、修订、审订由教育司负责组织并颁发,有关业务司局参加指导。
  3.增设专业目录以外的新专业,由教育司或委托有关业务司局负责组织论证、提出书面报告。由教育司负责向国家教委申报。
  4.归口专业的推荐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审工作由教育司负责规划及组织,其他参考性教学用书(科技、管理丛书等)不受此限。
  二、关于职工岗位培训及专业证书教育
  1.岗位培训是对从业人员依据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即“岗位规范”),按照经批准的教学计划进行的定向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作为上岗或转岗、升岗的资格证明,岗位培训是成人教育的重点。
  2.行业的主要岗位、关键岗位目录由教育司配合有关业务司提出,部颁关键岗位的编制、修订、审定由教育司负责组织并颁发,有关业务司局参加指导或接受委托组织有关工作。
  3.部分关键岗位资格性岗位培训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的编制、修订、审定由教育司负责组织并颁发,或在教育司指导下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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