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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3、请各省(区、市)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总工会、工商联自5月20日至26日,将每天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及时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各自主管部门。请劳动保障部门于5月31日前将招聘周情况总结和活动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高欣娜 010-84202538

  招聘周活动咨询电话  李占武 010-84208453

  传真:010-84207453

  电子邮件:zpz@molss.gov.cn

  教育部        余 舰 010-66097311

  招聘周活动咨询电话  王琳琳 010-66097183

  传真:010-66097834

  电子邮件:wll@myjob.edu.cn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王海龙 010-68591806

  招聘周活动咨询电话  王君伟 010-68591807

  传真:010-68591899

  电子邮件:ldc@acftu.org.cn

  全国工商联社会服务部 刘仕君 010-65230375

  招聘周活动咨询电话  徐 洁 010-65138827

  传真:010-65138827  65232592

  电子邮件: zhangyw@acfic.org.cn

  附件 1、全国106个大中城市名单

  2、民营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

  3、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 育 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全国106个大中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秦皇岛、保定
  4.山西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
  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满州里
  6.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
  7.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通化
  8.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大庆
  9.上海市
  10.江苏省:南京、常州、无锡、南通、徐州、苏州
  11.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舟山
  12.安徽省: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安庆
  13.福建省:福州、厦门、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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