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总工会、工商联:

  在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对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的作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研究,定于2008年5月在全国106个大中城市开展“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两会”精神,通过建立民营企业和求职者供需平台,促进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并更好地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劳动者和其它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民营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方式

  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共同组织。主题是:“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桥”。5月20日上午10点,北京主会场采取视频会方式启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会场,采取视频方式与主会场同时启动“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地职业介绍机构要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招聘周活动期间,各类求职者和招聘单位均免费进场参加应聘和招聘活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和全国工商联人才网(hr.acfic.org.cn)将同步举办网上招聘活动。

  三、主会场参加人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宣布“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正式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民营企业家,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代表在启动仪式上发言。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