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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石见元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要从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紧迫性的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更高了。工商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还存在差距。认识要深化,发展要平衡,领域要拓展,水平要提高。要通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化”打下重要基础。
  三、明确要求,加快步伐,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建国以来有关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是政务公开规范、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总局党组对《条例》的实施非常重视。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周伯华局长都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要求。《条例》即将实施,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加快工作步伐,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实施《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把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何勇同志的要求,结合工商机关实际,县以上工商局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商机关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工商机关实际,县以上工商局办公厅(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抓紧建立工作机制,主要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二是要组织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三是要抓紧编制工商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性工作,是《条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县以上工商局首先是总局和省局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已经完成编制工作的以及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工商局要进一步完善,起步较晚的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务必在5月1日前编制完成。四是要加强载体建设。要具备公开政府信息的条件,把红盾网站等工商行政管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要广泛采用其他形式,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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