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危化函[20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来,各地取缔了烟花爆竹家庭生产作坊,淘汰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厂点,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本质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第一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地区准入门槛较低,安全评价把关不严或质量不高,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带病入门”,取证后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仍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等等。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到期,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并通过换证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原则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把换证工作与地方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计划。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都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采取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许可审查、疏堵结合、扶优扶强、淘汰落后等手段,鼓励烟花爆竹生产投资和技术人才向主产区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企业,淘汰一批工艺技术和安全生产水平落后、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各地在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中,要明确提出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下限和企业总数量限制,特别要严格控制新建生产企业数量,严格控制生产黑火药、引火线和礼花弹类等A级产品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生产黑火药和礼花弹类等A级产品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的企业数量控制在生产企业总数的8%以内。本轮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完成后,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减少20%以上。同时,各地要按照当地产业结构规划或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计划,及早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换证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户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已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时可不再进行安全评价,直接办理换证手续;对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可以将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安全评价合并进行,换证时由发证机关参照标准化考评报告审查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出是否予以换证的决定;对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企业,一律依法重新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质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