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农资供应的紧急通知
(商建字[2008]49号 2008年6月5日)
5.12汶川大地震给灾区农业、农村、农民造成重大损失。5月份正是灾区抢收抢种(以下简称“双抢”)季节,保证农资供应对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大灾之年农业少减产甚至不减产至关重要。现就做好地震灾区农资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恢复农资供应
受灾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克服困难,在全力做好灾区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同时,努力做好“双抢”期间农资供应工作,组织农资流通企业加快自身受损网点的修复与重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农资的供应;要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帮助农资企业解决农资供应所急需的流动资金、临时仓储设施及农资配送车辆问题,做到灾区农资供应不断档。农资企业要加强对灾后农情的了解,备足备齐灾区农业生产所需农资品种和数量。条件许可的地区,要力争把农资商品送到田间地头,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作用
各地区要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资农家店的骨干带头作用,敞开供应,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保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要严格进销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灾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