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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      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填 报 说 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其他领域

近3年内

获得的自主

知识产权数

(件)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

 

其 他

 

人力资源

情况

职工总数

(人)

 

大专以上学历

科技人员数(人)

 

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留学归国人员数(人)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

(万元)

第1年

 

近3年每年

总资产

(万元)

第1年

 

第2年

 

第2年

 

第3年

 

第3年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其中:在中国境内

研发费用总额(万元)

 

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

情况

(限400字)

       

科技成果

转化及

研究开发

管理情况

(限400字)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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