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 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填 报 说 明
企业应参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其他领域
|
近3年内
获得的自主
知识产权数
(件)
| 发明专利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
软件著作权
|
|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
植物新品种
|
| 其 他
|
|
人力资源
情况
| 职工总数
(人)
|
| 大专以上学历
科技人员数(人)
|
|
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
| 留学归国人员数(人)
|
|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
(万元)
| 第1年
| | 近3年每年
总资产
(万元)
| 第1年
| |
第2年
| | 第2年
| |
第3年
| | 第3年
| |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 | 其中:在中国境内
研发费用总额(万元)
| |
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
情况
(限400字)
| |
科技成果
转化及
研究开发
管理情况
(限400字)
| |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