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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689号)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钢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的申请》(中钢期字[2008]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方案。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并于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本批复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向北京证监局备案。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报告。

  附件:中钢期货有限公司此次变更股权前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此次变更股权
  前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880万元

28.8%

0万元

0%

2

中钢投资公司

2700万元

27%

2700万元

27%

3

中钢炉料公司

2420万元

24.2%

2420万元

24.2%

4

中钢贸易公司

2000万元

20%

2000万元

20%

5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0万元

0%

2880万元

28.8%

合计

10000万元

100%

10000万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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