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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生效的公告

  .2  钢材表面温度不到露点温度以上3℃。

.3

涂层检验

须避免破坏性检验。

为了质量控制,每道涂层干膜厚度都要进行测量。最后一道涂层涂装后须使用适当的测厚计确定总干膜厚度。

.4

修补

任何缺陷区域,如针孔,气泡,露底等,须做标记,并适当修复受影响的区域。所有这类修补须再次检查并以文件记录。


  5 涂层系统认可
  涂层系统合格预试验(表1,第1.3项)的结果须以文件记录。如结果令人满意,须由独立于涂料生产商的第三方签发一份符合规定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
  6 涂层检查要求
  6.1 通则
  6.1.1 为保证符合本标准,下列事项须由具有NACE检查员2级、FROSIO检查员Ⅲ级资格或主管机关承认的同等资格的涂层检查人员完成。
  6.1.2 涂装检查人员须检查整个涂装过程的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作为最低要求,应至少进行第6.2节中的检查项目,保证符合本标准。检查重点须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各阶段的起始,因为不恰当的工作在以后的涂装过程中很难纠正。须采用非破坏性的方法检查代表性结构件的涂层厚度。检查人员须证实所进行的全部测量过程是恰当的。
  6.1.3 检查的结果须由检查人员进行记录,并须放入涂层技术档案(CTF)中(参考附件2 - 检查日志和不符合报告的样本)。
  6.2 检查项目

建造阶段

 

检查项目

初次表面处理

1

在喷砂开始前和天气发生突变时,须测量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记录。

2

须测量钢板表面的可溶性盐分并检查油、油脂和其它污染物。

3

车间底漆涂装过程中须监控钢板表面的清洁度。

4

须确认车间底漆的材料满足表1第2.3项的要求。

厚度

 

如证明硅酸锌车间底漆与主涂层体系相兼容,则应确认车间底漆厚度和固化情况与规定值一致。

分段组装

   

1

分段建造完成后,二次表面处理开始前,须目视检查钢板表面处理,包括检查边缘的处理。

去除任何油、油脂或其它可见的污染物。

2

喷砂/打磨/清洁后,在涂装前须目视检查处理好的表面。

完成喷砂、清洁后,系统第一道涂层涂装前,须检查钢板表面残留可溶性盐水平,每个分段至少取一点。

3

在涂层涂装和固化阶段,须监测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记录。

4

须按表1中的涂装过程步骤进行检查。

5

须按附件3的规定和列出的要求进行干膜厚度(DFT)测量,验证涂层达到了规定的厚度。

合拢

1

目视检查钢板表面状况,表面处理情况,验证表1中其它要求是否达到,商定的规范是否得到执行。

2

涂装前测量和涂装中定期测量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做记录。

3

须按表1中的涂装过程步骤进行检查。


  7 验证要求
  在审核执行本性能标准船舶的涂层技术档案之前,须由主管机关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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