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硬涂层系指在固化过程中发生化学变化的涂层或非化学变化、在空气中干燥的涂层。硬涂层可用于维护目的,类型可以是无机的也可以是有机的;
2.8 NDFT为名义干膜厚度。90/10规则意指所有测厚点的90%测量结果须大于或等于NDFT,余下10%测厚结果均须不小于0.9×NDFT;
2.9 底漆系指车间底漆涂装后在船厂涂装的涂层系统的第一道涂层;
2.10 车间底漆系指加工前涂在钢板表面的底漆,通常在自动化车间喷涂(在涂层系统第一道涂层之前);
2.11 预涂系指对关键区域边缘、焊缝、不易喷涂区域等位置的预先涂刷,以保证良好的涂料附着力和恰当的涂层厚度;
2.12 目标使用寿命为涂层系统设计寿命的目标值,以年计;
2.13 技术规格书为涂料生产商的产品规格书,包含与涂料及其涂装有关的详细技术性说明和资料。
3 总体原则
3.1 涂层系统达到其目标使用寿命的能力取决于涂层系统的类型、钢材处理、涂装和涂层检查及维护。所有这些方面对涂层系统的优良性能都有影响。
3.2 表面处理和涂装过程的检查须该由船东、船厂和涂料生产商达成一致,并提交给主管机关审查。如有要求,主管机关可参与到协议过程中。须报告这些检查的明确证据并包括在涂层技术档案中(CTF)(见第3.4段)。
3.3 关于第4节所列的标准,应考虑下列因素:
.1 为了防止涂层系统过早老化和(或)退化,船厂有必要在涂装作业中严格执行涂装技术规范、程序和各种不同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准备);
.2 在船舶设计阶段可采取措施以提高涂层的性能,如减少挖孔、采用圆顺的外形、避免复杂的几何结构,保证结构形状使工具容易进入,方便涂装部位的清洁、排水和干燥;和
.3 本文件规定的涂层性能标准是基于制造商、船厂和船舶经营人的经验;并不意味着排斥其它合适的涂层系统,只要证明该涂层的性能至少不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性能。替代涂层系统的验收标准见第8节。
3.4 涂层技术档案
3.4.1 用于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双舷侧处所的涂层体系的技术规范、船厂和船东的涂装工作记录、涂层系统选择的详细标准、工作说明书、检查、维护和修补报告均须形成文件记入“涂层技术档案”,涂层技术档案须由主管机关审查。
3.4.2 新造阶段
涂层技术档案至少须包括与本标准相关的下列项目,并在新船建造阶段由船厂提交:
.1 符合规定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
.2 技术规格书副本,包括:
.2.1 产品名称,识别标记和/或编号;
.2.2 涂层系统的材料、成份和组成,颜色;
.2.3 最小和最大干膜厚度;
.2.4 涂装的方式、工具和/或机械;
.2.5 涂装前的表面状况(除锈等级、清洁度、粗糙度等);和
.2.6 环境限制条件(温度和湿度);
.3 船厂的涂装作业工作记录,包括:
.3.1 每个舱室涂装的真实空间和面积(以平方米计);
.3.2 涂装的涂层系统;
.3.3 涂装的时间、厚度、道数,等等;
.3.4 涂装时的周围环境条件;和
.3.5 表面处理的方式;
.4 船舶建造期间涂层系统的检查和修补程序;
.5 涂层检查人员签署的涂装日志-声明涂层按照规范涂装,已得到涂料供应商代表的认可,并详细说明与规范的差异(检查日志和不符合规定报告格式,见附件2);
.6 船厂核实过的检查报告,包括:
.6.1 检查的完成日期;
.6.2 检查结果;
.6.3 备注(如有时);和
.6.4 检查人员签名
.7 营运期内涂层系统的保养和修补程序。
3.4.3 营运中的维护、修补和局部重涂
营运中的维护、修补和局部重涂事项须按照涂层维护和修补指南中有关章节要求记录在涂层技术档案中。
3.4.4 重涂
如果全面重涂,须将第3.4.2段规定的条目记录在涂层技术档案中。
3.4.5 在船舶寿命期内,涂层技术档案须保存在船上并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3.5 健康和安全
船厂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4 涂层标准
4.1 性能标准
本标准基于这样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即为使涂层达到15年的目标使用寿命,这是从最初的涂装开始,涂层系统维持“良好”状态的持续时间。涂层的实际使用寿命可能有异,取决于很多的变化因素,包括在使用中遇到的真实条件。
4.2 标准适用范围
所有类型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为150米或以上散货船的双舷侧处所内的保护涂层须至少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3 特殊应用
4.3.1 本标准覆盖了船体钢结构保护涂层的要求。注意到安装在涂有防腐涂料的舱内的一些其它独立构件。
4.3.2 建议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对永久性检验通道部分,如扶手、独立平台、梯子等非结构整体部分,应用本标准。对非船体结构整体部分的构件也可以使用其它防腐等效方法,只要这些方法对周围结构的保护涂层性能没有影响。和船体结构成为一体的通道,如作为步道的纵向加强肋、纵梁等,应完全符合本标准。
4.3.3 建议管子、测量装置等支撑件参照第4.3.2段所述对非结构整体构件的要求涂装。
4.4 涂层的基本要求
4.4.1 表1中列出了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为150米或以上的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在建造时的涂装要求,作为满足第4.1段所规定的性能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