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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工作。
  根据灾区救灾防病工作的需要,应确保卫生救援队伍能及时派赴灾区开展工作,确保卫生应急物资的迅速调拨和供给。灾区卫生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按照救灾防病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全力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灾区一旦发生鼠疫、霍乱、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当地卫生部门或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立即上报,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重视宣教,发动群众参与做好灾区公共卫生工作
  灾区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防止病媒孳生。同时,要广泛宣传报导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和一线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六、统筹规划,快速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准确地评估当地卫生系统因灾受损情况,并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将灾区医疗卫生机构重建工作纳入当地灾后恢复重建的统一规划,优先安排,以利尽快恢复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救灾防病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系统自然灾害防范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

  联 系 人: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李正懋、吴 敬
  电  话:010-68792890、68792558
  传  真:010-68792557
  附件:卫生系统受灾和卫生应急情况统计报表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系统受灾和卫生应急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截至日期:2008年   月   日

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数

损失总金额(万元)

倒塌房屋

造成危房

损失药物器械

损坏大型设备

派出医疗、防疫队

发放消杀灭药械

救治伤病人数

消毒面积(㎡)

发放宣传材料(份)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其中

折合金额小计(万元)

其中

折合金额小计(万元)

人数

药品(万元)

器械(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药物(万元)

器械(万元)

X光机(万元)

CT、核磁(万元)

其他(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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