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表彰的评审推荐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总结火炬计划实施的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部决定以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为契机,组织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表彰活动(方案见附件1)。请各地方及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 认真做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四、积极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各地要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宣传工作方案(见附件2),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地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并积极配合我部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主题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五、切实加强对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本地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加强对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目前,我部已成立由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曹健林为组长,科技部副秘书长郑国安为副组长,办公厅、政体司、计划司、条财司、高新司和火炬中心领导为成员的纪念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火炬中心,具体负责各项准备工作。
请各地方、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方案策划,积极开展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调研总结、表彰推荐、宣传展示等活动,并将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工作总结、实施火炬计划典型案例(含创新制度建设、机制体制探索、优秀火炬计划项目、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在2008年7月3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材料都要求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本)。
六、联系方式
各单位可从火炬网站上下载申报表格。
调研工作联系人:薛强
电话:010-58881565 传真:010-58881566
电子信箱:xueq@most.cn
宣传展示工作联系人:田栓林
电话:010- 63923571 传真:010-6392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