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488号)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国海报字[2007]34号)及《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国海报字[2008]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二、核准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53,613,033股股权(占出资总额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