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793号)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公司法》、《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与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
二、同意拟组建公司名称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三、核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核准以下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
(一)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360万元 66.7%
(二)瑞士信贷 26640万元 33.3%
上述出资中,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为人民币现金,瑞士信贷的出资为等值美元现金。
四、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二)外资股的经纪;
(三)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设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我会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无异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应当将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公司章程报我会核准。
六、核准何其聪(身份证号码:330106197105254034)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ND080023;核准葛甘牛(身份证号码:310222195905250018)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ED08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