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的通知

  (三)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基层质检队伍的需要。

  质检工作基础在基层,基层建设事关质检事业发展大局。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有利于加强基层一线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有利于引导基层一线人员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有利于提高基层一线人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二、准确把握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质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加强理论武装,突出全员培训,强化岗位技能训练,坚持学以致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质检队伍,提高质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明确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涉及各类岗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培训中不但要注重质检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而且要突出强调对质检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在培训中要突出学以致用,把“学”、“练”、“用”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

  (一)明确内容,基础在“学”。

  各级质检部门要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结合主要业务工作和基层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岗位技能培训方案,明确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确保培训内容明确。

  (二)强化培训,重点在“练”。

  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自学、互学、宣讲辅导、案例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引导干部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人人争当法规熟、业务精、能力强的业务能手,大力弘扬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敬业精神。要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搭建练兵舞台,在“练”上做文章,通过知识竞赛、实际操作考核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三)注重实践,关键在“用”。

  要把培训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以用促学、以用促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提出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强的实践性要求。实践中可结合各专业岗位的工作特点,采取模拟工作流程、案例综合评析、检测技术展示、现场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质检人员对本专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质检人员对本岗位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熟练程度,提升质检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