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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的通知
(国质检人[2008]186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和2008年质检工作部署,加强质检队伍建设,总局决定,今年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以提高岗位技能为核心的全员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进一步加强质检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创新干部培训模式、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质检工作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对提升质检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行业形象,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对质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立足以质取胜”、“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检事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质检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立足本职、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提高技能,把质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是更好履行质检系统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的需要。

  质检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每位工作人员都需要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需要相应的专业技能。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就是要培养出一大批岗位业务能手、执法把关标兵、爱岗敬业模范,着力提高质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提高质检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以更好地发挥质检部门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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