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566号)
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于学会同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申请书》(浙金期字[2008]2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和《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对你公司拟任独立董事于学会(身份证号:110108196603241858)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