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565号)
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申请》([2007]五矿海勤办字[01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7000万元。
二、鉴于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持有五矿实达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94.9%的股权,你公司及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制定、执行发展战略时,须按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监管政策的要求。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北京证监局备案。